幾年前,香奈兒因為華為向歐洲知識產(chǎn)權局申請注冊的一件圖形商標而起訴了對方侵權,如今訴訟戰(zhàn)打了近4年的時間,終于是塵埃落定,歐洲盧森堡法院認定最終裁定是不構成近似。跟小雷來一探究竟吧。
1. 華為的這個logo構成近似嗎?
據(jù)了解,2017年,華為為保護旗下的電腦硬件等知識產(chǎn)權,向歐洲的知識產(chǎn)權局申請注冊商標,商標圖案為上下兩個交纏的垂直半環(huán)。但是香奈兒公司對該LOGO提出了異議,認為與香奈兒的“雙C”LOGO,即橫向交纏的兩個半環(huán)設計是有相似之處,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解。于是,雙方就開始了長達4年的訴訟大戰(zhàn)。
圖|香奈兒logo與華為logo對比
2017年12月28日,香奈兒對上述的商標申請?zhí)岢霎愖h。
2019年,歐盟知識產(chǎn)權局駁回了香奈兒的質(zhì)疑。
但是隨后,香奈兒公司就LOGO的事件將華為公司起訴到了盧森堡法院,希望法院判決裁定華為的LOGO無效。
2021年4月下旬,歐洲盧森堡法院認定,華為申請的計算機硬件LOGO與香奈兒LOGO差異很明顯,不構成侵權。“有爭議的圖形商標并不相似,香奈兒的商標曲線更加圓潤、線條也更粗,方向是水平的,而華為的商標是垂直的。”
至此,這起持續(xù)了數(shù)年的LOGO糾紛才最終塵埃落定。
2. 不得不說香奈兒的起訴太過牽強
如果華為垂直的“H”圖形商標與香奈兒橫向的“雙C”構成了近似的話,那么香奈兒是否又應該對安德瑪商標提起訴訟呢?這個圖案難道是不比華為的更加近似?所以,香奈兒認為的構成近似侵權,理由太過于牽強,最終被駁回了訴訟。
圖|安德瑪logo
但其實,商標是否構成相似并不是只看商標圖案是否相似,判決主要還是建立在商品和服務之間的區(qū)別,不會導致消費者從而產(chǎn)生誤認,而不是“找不同”的對比。
正如香奈兒、華為長達四年的商標訴訟戰(zhàn),一個商標是用于以香水、化妝品、珠寶飾物、皮具和服裝等產(chǎn)品;另一個是用于電腦硬件。二者的商品和服務牛馬不相及,是所謂的“不相同也不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”。
商標是品牌的保護傘,在創(chuàng)立自身的品牌時也要注意切勿與他者品牌構成近似。當然,如果是被他人貿(mào)然提出異議或侵權訴訟,也不要慌,法院也會公平的審判是否真的近似。